无需法院干预的私人和交易性商
机制主要注重在当事人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在最短的时间内伸张正义,避免像诉讼那样出现延误。 机制承认仲裁、调解、谈判等四种解决争议的方法。替代方法是努力达成共识,并尽力尽早解决争端。 机制是那些不想采用传统方法或希望在不受法院干预的情况下解决问题的公众的一种选择。这些机制有其自身的优点,也有与其他流程一样的缺陷。然而,特别是在调解的背景下,需要强调这只是重要目标之一。调解作为对法律体系的一种程序性干预,履行了其他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的工具性和内在功能。就其工具性功能而言,调解是实现既定目标的一种手段。调解的内在功能强调调解本身作为目的的价值。这是一种不具约束力的程序,由公正的第三方调解员或调停人协助争议各方达成双方都满意且商定的争议解决方案。调解是争议双方在中立第三方的协助下充当调解员的过程。印度的调解历史分析 在印度,业纠纷的法 土耳其电话号码数据 律和实践可以追溯到古代。自吠陀时代起,仲裁或调解作为市法院争议解决的替代方案在印度就很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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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最早的论文是其中介绍了各种类型的仲裁机构,即这些仲裁机构被称为 ,处理各种纠纷,例如合同婚姻纠纷,甚至具有犯罪性质。争议方通常会接受评委会的决定,因此评委会调解后达成的解决方案将与具有明确法律义务的决定一样具有约束力。调解原则 机制的每一个流程都有其运作并产生积极成果的基本原则。与其他程序一样,调解有其自身的基本原则,有助于双方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解决争议。当事人选择调解程序而不是诉讼可能是因为这些原则为该程序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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